知名带货主播遭打假!直播带货套路多,消费者该找谁“算账”?
时间:2022-11-22 14:47:05 浏览:

近日,短视频平台第一个粉丝破亿的网红“疯狂小杨哥”因带货破壁机和绞肉机,被职业打假人王海举报其虚标功率。

根据此前报告中显示,涉事破壁机外壳标注的“搅拌功率”为300W,但内部电机标注105W,绞肉机外壳标注功率300W,内部电机却标注120W,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问题。面对打假,该网红匆匆下架了商品,不仅未正面回应对产品的质疑,也没有解释选品、上架和销售的来龙去脉。

近几年,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一种广受消费者喜爱的新兴购物方式,许多明星网红都开始纷纷试水直播带货,但直播带货“翻车”的也不在少数。明星网红从中赚取高额收益,如果商品质量存在问题,他们是否应当对消费者负责呢?

直播带货套路多,消费者该找谁“算账”?

问:网络直播间购买到瑕疵、缺陷商品,找谁赔偿?

答: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

针对“直播带货”网络交易新业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消费者因在网络直播间点击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直播间运营者不能证明已经以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方式标明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的,消费者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消费者直播购物后遇到产品问题时,如何取证?

答:可以将直播录像作为证据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3年。

由此可见,当未来发生纠纷时,直播录像可以作为证据同时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这意味着,消费者遇到产品问题时,将更加有证可循。


问:直播购买商品,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时,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责任?

答:可以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这表明,当直播卖货过程中,产品或者服务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直播平台也将无法“脱身”,必须与卖家共同承担责任。


问:网络直播营销平台无法提供经营者信息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答:先行赔付的民事责任

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向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见,对无法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真实信息时,相关法律规定了直播平台运营者的先付责任。消费者可直接起诉直播平台运营者,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