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宝深(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宝深金开尚都项目地块(地块编号:61032643770003)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1-12-28 18:45:44 浏览:次
一、项目概况
陕西宝深(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宝深金开商都项目地块位于宝鸡市眉县首善镇平阳街8号,东临西关三组生产路,西临西关村三组耕地,南临平阳街,北临西关村五组生产路,占地面积43154.87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7.736944°,北纬34.284028°。
地块原为陕西宝深建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地,该厂于1992年建厂,2018 年停产。根据《关于陕西宝深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北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变更的批复》(眉政土转〔2020〕19号)、《关于陕西宝深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北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变更的批复》(眉政土转〔2020〕20号),本地块拟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状况调查,需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尽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主体责任,该地块的使用权人陕西宝深(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陕西宝深(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宝深金开商都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陕西宝深(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宝深金开商都项目地块土壤状况调查项目技术小组,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开展采样分析工作,并编制完成了《陕西宝深(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宝深金开商都项目地块土壤状况调查报告(地块编号:61032643770003)》。
二、地块历史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宝鸡市眉县首善镇平阳街8号。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并结合人员访谈情况,地块用地历史情况如下:
调查地块1985年前为荒地,1985年至1992年间为西关村农田。1992年陕西宝深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前身陕西宝深建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在此建立,于1993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宝深牌真空、非真空砖瓦机械及石油钻采成套设备制造。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该地块处于停产闲置状态。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陕西宝深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办公用房和生产车间进行了拆除。
本次调查现场踏勘期间生产设施均已拆除,办公区宿舍楼、喷漆车间、石油车间未拆除外,地块内其他建筑工程均已拆除,地块内原生活区正在建设宝深金开商都1#~3#楼。
截至2021年11月,地块内原有建筑已全部拆除。宝深金开商都4#~11#楼及地下车库基坑开挖,基坑开挖面积约23500m2。
三、工作方案
结合地块的历史用地性质及区域划分,本次采用分区布点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布点方法,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3个土壤污染监测点,在地块南部绿化带布设1个对照监测点。结合地块地下工程内容埋深调查结果,机加二车间、装配车间、锻工房、综合车间、锅炉房分别采集0.0~0.5m、1.0~2.0m、2.5~3.0m三个深度的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喷漆车间、铆焊车间、热处理车间分别采集0.0~0.5m、1.0~1.5m两个深度样品进行分析,材料库采集0.0~0.5m、1.0~2.0m两个深度样品进行分析。
结合调查地块污染识别结果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针对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污染物基本项目的要求,本次土壤调查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多环芳烃类)及石油烃类五大类,共计47项,监测因子既包括该地块的特征污染因子,也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地块地下水流场图,可知本地块地下水流向自东南向西北方向径流的趋势。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地下水点位的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地下水上游(厂区东南角水井)、项目地(热处理车间西侧水井)、地下水下游(石油车间外西侧水井)。分析监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类和石油烃类,共计36项。
四、调查结果和评价
根据本次土壤调查可知,陕西宝深(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宝深金开商都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调查地块石油车间西侧、热处理车间西侧地下水监测井水质结果与地块东南角对照井地下水分析项目中除石油类外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石油类的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II类限值要求。
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规划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
五、报告评审结论
2021年11月12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在眉县召开了《陕西宝深(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宝深金开尚都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还有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眉县自然资源局,陕西宝深(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单位),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共13人。专家组在现场踏勘、审阅调查报告和听取编制单位汇报的基础上,经过质询、讨论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调查报告包含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类型和来源,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因子未超过相关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报告结论可信。综上,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评审,但需修改,修改完善后需要专家复核确认。
会后我公司技术人员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并于2021年12月03日通过专家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