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度检验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知。
一、基本情况
此次能力验证工作共分三大类7个项目:
01建材类:
⑴混凝土抗压强度测定(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⑵热轧带肋钢筋测定(拉伸性能:抗拉强度Rm、断后拉伸率A);
⑶高分子防水片材拉伸性能测定(拉伸性能: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
02食品类:
⑴白酒中甲醇测定;
⑵乳粉中钙、维生素B1测定;
⑶饮料中山梨酸、苯甲酸测定。
03环境类:
土壤中镉、总砷测定。
全省共有585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取得能力验证最终结果数据1628组。按照判定准则,初测满意结果数据1386组,占85.13%;补测满意结果数据204组,占12.53%;有问题结果数据18组、占1.11%;不满意结果数据20组、占1.23%。
甘泉县永泰检测有限公司、府谷县晨飞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鸿业昊宇建材有限公司、榆林市正源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铜川运耀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拒绝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根据能力验证要求,判定为结果不满意。
二、验证结果
混凝土抗压强度测定(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该项目共有347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满意的有334家(初测满意271家,补测满意63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5家,最终结果不满意的有8家。
热轧带肋钢筋测定(拉伸性能:抗拉强度Rm、断后拉伸率A)
该项目共有293家机构报名参加,抗拉强度Rm:最终结果满意的有290家(初测满意271家,补测满意19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1家,不满意的有2家;断后拉伸率A:最终结果满意的有287家(初测满意250家,补测满意37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3家,不满意的有3家。
高分子防水片材拉伸性能测定
该项目共有137家机构报名参加,拉伸强度:最终结果满意的有131家(初测满意118家,补测满意13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4家,不满意的有2家;拉断伸长率:最终结果满意的有134家(初测满意103家,补测满意31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1家,不满意的有2家。
白酒中甲醇测定
该项目共有47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满意的有46家(初测满意44家,补测满意2家),最终结果不满意的有1家。
乳粉中钙、维生素B1测定
该项目共有35家机构报名参加,乳粉中钙:最终结果满意的有34家(初测满意29家,补测满意5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1家;乳粉中B1:最终结果满意的有21家(初测满意18家,补测满意3家)。
饮料中山梨酸、苯甲酸测定
该项目共有58家机构参加,山梨酸:最终结果满意的有57家(初测满意55家,补测满意2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1家;苯甲酸:最终结果满意的有58家(初测满意50家,补测满意8家)。
土壤中镉、总砷测定
该项目共有106家机构参加,镉:最终结果满意的机构98家(初测满意86家,补测满意12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2家,不满意有1家;总砷:最终结果满意的机构100家(初测满意91家,补测满意9家),不满意有1家。
下附食品类能力验证结果一览表↓↓↓
食品类能力验证结果一览表
(验证结果:满意)
食品类能力验证结果一览表
(验证结果:有问题)
食品类能力验证结果一览表
(验证结果:不满意)
三、处理措施
1、凡是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满意结果(不包括补测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2年内(至2021年底),在接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可免于能力验证满意结果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积极推荐有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安排任务时,优先选择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
2、凡是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补测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认真分析导致初测不满意的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准确。
3、凡是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自发文日起自行停止有问题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查明问题原因并有针性地进行整改,于2020年1月10前完成整改,并经省认证协会组织专家或承担能力验证机构确认后,方可开展相关项目的检验业务。
4、凡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最终结果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自发文之日起不得开展该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5、对于应参加而未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机构,视为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在其申请扩项、标准变更、复查时,按照《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要求,视情况作出处理。同时,我局将此类单位列为2020年度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重点核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级局应加强此次能力验证活动后续工作的监督管理,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能力验证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要加强对此次能力验证结果为有问题或不满意结果机构的监管,防止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整改期间或取消有关项目检测资质后继续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二是对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情况进行梳理、清查,对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二)凡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最终结果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19年12月16日17:00前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原件)送达或邮寄至省局认证监管处。
(三)自愿参加此次能力验证出现补测或最终有问题结果或不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也应认真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积极开展实验室间比对验证整改效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此次能力验证结果将在省局网站(http:/snamr.snaic.gov.cn)公布,请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查阅、下载。
联系人:
认证监管处王秋成029-86138395
省认证协会刘耕典029-87290790